關於巨泉
福利服務
措施項目 法令依據及措施摘要
中低收入生活補助 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二點五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並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依家庭經濟狀況及障礙等級發給每人每月二千元至六千元。
社區照顧 內政部加強推展居家服務實施方案。
提供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居家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或短期暨臨時托育服務。
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
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轉介收託於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者依其家庭經濟狀況予以不同比例之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個別化專業服務(個案管理服務)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十五條。
針對身心障礙者個別差異及障礙類別之多元需求,整合各項資源網路,協助面對及處理問題。
早期療育服務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十七條。
結合醫療體系、特殊教育及社會福利三大領域成立通報轉介中心,初步鑑定具發展遲緩現象兒童,進行資源結合與轉介服務並及早提供適當療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