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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F] 新制上路 身障鑑定最好先預約
資料來源:2012-07-11 中央社

 

身心障礙者鑑定新制今天上路,醫院配合併同辦理也同步展開,台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今天表示,由於鑑定新制必須增加醫院的人力負擔,因此希望民眾能採預約方式鑑定。

黃美娜前往署立豐原醫院了解醫院併同辦理的鑑定流程是否順利,以及民眾申請的便利性,台中市衛生局指出,目前台中共有22家鑑定醫院,其中7家可提供併同辦理鑑定服務。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為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精神,今天起身心障礙的鑑定將新增「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2項;而原本由醫師鑑定後即可核發身障手冊,也改為鑑定醫師與鑑定人員共組的專業鑑定團隊負責。

社會局指出,ICF新制分成二階段,目前全台中市約有11萬名身心障礙者,身障鑑定制度上路後,3年內中市約2萬2162人必須進行新制鑑定。

身心障礙者鑑定新制上路後,民眾可以採一般流程方式先到公所申請,接著到醫院由醫師及鑑定人員進行鑑定評估,時間約需1週,社會局再依鑑定需求核發身障證明;若採併同方式辦理,民眾可以先向醫院預約,由醫院組成的鑑定團隊,在1天內即可完成相關醫療鑑定作業。